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在金融科技功能区聚集
申报条件:
(一)企业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且依法合规经营,未列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黑名单;
(二)单家企业符合第五、六、七条支持政策中一条以上支持条件的,每年只能选择其中一条进行申报;
(三)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(含)以上,持续经营满一年,具备合法经营资质(申请第五、六、七条支持需符合);
(四)企业入驻金融科技功能区并签订租房协议,完成年度房租费用支付,且所在区政府已给予或决策同意给予当年度房租补贴;金融科技功能区应纳入《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(2018年-2022年)》及中关村示范区空间布局,并经相关区政府认定(申请第四条支持需符合);